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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2008-1-13】 【作者/来源 jsj】  【关 闭
各市建委,宿州市城管局、淮南市公用局:
    2006年底,建设部发出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议,立即得到了全国一百多个城市的积极响应,我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等5市市长或分管市长代表本市政府签署了活动倡议书。为做好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7〕31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建设部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委员会的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确保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建设部的总体要求,各承诺城市和城区人口超过50万人口的城市,应抓紧组建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地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围绕“绿色交通与健康”的核心主题,制定本市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和相关预案,编制活动手册,保证本地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顺利开展。
    各市要在2007年7月15日前,将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和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等报省建设厅。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公交优先、绿色交通理念,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9月16日,各承诺城市和城区人口超过50万人口的城市应举行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9月16日—21日,各市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与机关工作人员乘坐公共汽车上下班,倡导广大市民选择公交、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减少机关、单位和私家车出行。9月22日即无车日当天,除应急救援车辆、工程抢险车辆、执行紧急公务车辆、公交车以及出租汽车之外,应积极倡导机关、单位车辆和私家车停止出行。
    四、加强指导、认真总结。为加强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工作的指导,省建设厅成立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具体负责对全省活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并拟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城市、单位和个人予以激励和表彰。
各市要及时将本地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报省建设厅。
    附件1: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2: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城函〔2007〕319号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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