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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转发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2008-1-9】 【作者/来源 jsj】  【关 闭
各市房地产管理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肥东、肥西、长丰县支行:
    现将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并将治理整顿中查处的不合格机构予以曝光处理。各市房地产管理局要在2007年3月20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上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二、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抓紧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通房地产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构建统一的网上签约、交易过户、产权登记信息平台,方便房地产经纪人及交易当事人查询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
    三、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各地要不断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档案,将企业和人员的违法违规以及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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