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委(局): 现将公安部交管局、建设部城建司《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7年版)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的通知》(各指标的权重值另发)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将2007年版(以下称“新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尽快向实施城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汇报,并通报各成员单位。要提请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按照《安徽省2007年城市道路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把握2007-2008年的实施目标和新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全面推进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要排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分解表,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附件: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7年版)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2007年版)
公安厅交警总队 建设厅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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