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首页 > 便民服务 > 办事指南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

【字体: 】【2008-1-18】 【作者/来源 jsj】  【关 闭
办事程序:
1、甲级单位,由省建设厅初审,报建设部审批;2、乙级单位,由地市建委初审,报省建设厅审批; 
审批依据:
建设部第74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所需资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2、技术负责人专业职称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和造价师注册证书;4、主要造价咨询合同和委托方证明材料;5、单位章程等。 
承诺期限:
原则上一年组织申报、审批一次
收费标准:
分管负责人:
本项目联系电话: 2866752
 

版权所有:六安市金安区建设局 未经许可 不得复制 转载 皖ICP备07503092号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 域名:www.jajs.gov.cn 
金安区政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